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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9月10日电 (严易梦)记者10日从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获悉,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大胆创新,在全面梳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基础上谋划依法治省工作布局,突出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使得四川法治建设硕果累累。
图为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 安源 摄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介绍,随着新时代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四川通过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新体系以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具体体现在,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改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规范省市县三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创新构建全面依法治省融媒体平台,拟制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则,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一体化运行,确保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全面依法治省,“督”是关键。刘志诚介绍,四川着眼于服务民生和重大风险防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时整改。“通过覆盖城乡的实体、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成,‘法治’变成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的‘公共产品’。”刘志诚说。
四川是中国西部的一个多民族省份,有中国第二大藏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刘志诚谈到,为深化藏区彝区依法治理新常态,四川创新开展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宪法藏区行”“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进寺庙”等活动,通过组建“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对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等34个民族地区实行结对帮扶。同时,为深入实施彝区禁毒防艾综合整治,还修订了《四川省禁毒条例》,推动彝区民主法治建设。
70年来,四川依法行政不断升级,实现了从“全能政府”到“责任政府”再到“法治政府”的跨越。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刘志诚介绍,近年来,四川在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路径方面做出了诸多尝试。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例,通过制定《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设立行政审批局为抓手,四川省4个市(州)和167个县(市、区)都设立了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大大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和便民度。
同时,四川的司法体制也不断完善,实现了从“初创探索”到“规范重建”再到“优化配置”的跨越。从新中国成立相继在四川建立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到改革开放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健全司法权运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和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
据悉,2018年,四川中基层法院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结刑事案件5780件,当庭宣判案件占比75.8%。建成跨部门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初步构建了具有四川特色的智慧政法体系,司法办案质效大幅提升,2018年员额法官人均办案量比改革前增长62%以上。
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为四川全面依法治省带来了新成效,形成了党领导下全省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同时,30余年的持续法治宣传教育,让社会各界法治意识也明显提高,实现了从“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再到“信仰法治、尊崇法治、捍卫法治”的跨越。
如今,四川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保持在98%以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人民群众安全感达到94%,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满意度从2013年的80%上升到2018年的94%。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任务。”刘志诚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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